发布时间:2022-04-07 21:18:05 人气:743 来源:
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管理者及商户的各项景气指数与1-2月相比整体下降,受疫情影响,专业市场景气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从管理者景气指数来看,总指数中,3月管理者景气指数为45.75,比1-2月的49.95下降4.20;经营环境指数为45.48,比1-2月的50.00下降4.52个百分点。
分项指数中,经营总额指数为44.84,比1-2月的49.68下降4.84个百分点;物流发货量指数为44.52,比1-2月的50.00下降5.48个百分点;客流量指数为44.19,比1-2月的49.35下降5.16个百分点;开门率指数为46.13,比1-2月50.00下降3.87个百分点;租金指数为47.10,比1-2月的49.68下降2.58个百分点;电商销售指数为47.74,比1-2月的50.97下降3.23个百分点。
从商户景气指数来看,总指数中,3月商户景气指数为47.84,比1-2月的49.88下降2.04个百分点;经营环境指数为45.96,比1-2月的52.17下降6.21个百分点。分项指数中,销量指数为45.14,比1-2月的49.16下降4.02个百分点;平均售价指数为45.27,比1-2月的50.63下降5.36个百分点;盈利指数为45.27,比1-2月的49.51下降4.24个百分点;综合成本费用指数为52.53,比1-2月的50.00上升2.53个百分点;库存指数为52.26,比1-2月的50.00上升2.26个百分点;电商销售指数为46.58,比1-2月的50.00下降3.42个百分点。
为做强虎门服装服饰业,加快打造世界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行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实施名师、名牌、名企、名园“四名工程”。有关工作措施如下:
实施“名师”工程,强化产业的人才支撑
奖励服装设计高端人才。获得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评选认定为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新锐设计师、中国童装设计师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中国最佳时装设计师、中国“金顶奖”设计师的,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50万元;获得由国际权威机构主办的专业赛事、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担任主办单位的专业赛事及北京时装周、上海时装周前三名的,按名次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扶持名师设计机构。在“虎门杯”国际青年设计(女装)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人才,获奖后在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根据奖项的高低,分梯次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评选认定的各种设计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国际、国家级服装设计赛事专业评委,在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工作或独自设立工作室且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的,根据其在虎门连续工作的年限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连续工作满1年的给予8万元,满2年的再给予10万元,满3年的再给予12万元,最高累计30万元。
鼓励培育技能型人才。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人才获“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称号的,在东莞市相关补贴政策基础上按1∶0.5配套,给予生活补贴,最长连续补贴5年;凡获得官方机构举办的全国性及广东省、东莞市各类服装技能大赛前三名的,按名次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规上服装服饰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及“玉兰卡”“莞香卡”持有者等技能型和高层次人才,还可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或者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虎门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至个人。
奖励高学历人才和企业高管。对在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工作期间取得正、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业人才,在东莞市相关补贴政策基础上按1∶0.3配套,给予人才能力提升补贴。对经认定对产业有牵引和推动作用的各类创新型、共享型、驱动型平台或企业总部新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创新人才,在东莞市相关补贴政策基础上按1∶0.5配套,给予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连续补贴3年。
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培训。对由规上服装服饰企业输送的服装服饰类人才(含服装服饰电商人才)赴经虎门服装服饰产业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国内外高级专业院校及机构培训学习的,最高给予实际费用(不包括差旅费等人员费用)50%的支持,国外、国内经费支持分别不超过5万元/人和2万元/人,一年内给予每家企业的资助人数不超过1个名额。
资助品牌参与“莞货全球行”。鼓励和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在国内外设立的虎门服装服饰品牌展销中心或专业市场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镇按其获得市补贴额度,予以1∶1配套支持。对场地租金每年配套支持最高达100万元,对展厅整体形象装修费一次性的支持总额最高达50万元。每个项目累计租金支持不超过3年,市、镇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的实际产生费用。
资助组织品牌参展单位。对自行组织不少于10家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参加指定的境内外贸易型展览会(其中,参加境内展须达30个标准展位或以上,参加境外展须达20个国际标准展位或以上,特装企业使用“东莞制造”形象标识)的组织单位,镇按其获得市奖励额度,予以1∶1配套支持。对在虎门举办的服装服饰展览活动,展览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组织机构(含非虎门镇域内的机构),每天每平方米补贴2元,同一申报机构当年最高可获补贴30万元。
市场经营总额、物流发货量、客流量指数整体下降:3月份,选择市场经营总额减少的比例为58.06%,比1-2月上升48.38个百分点;选择市场物流发货量减少的比例为61.29%,比1-2月上升54.84个百分点;选择市场客流量减少的比例为64.52%,比1-2月上升51.62个百分点;市场经营总额指数、物流发货量、客流量指数整体下降,纺织服装专业市场销售偏冷。
商户销售总量、盈利指数整体下降:3月份,选择商户销售总量减少的比例为48.63%,比1-2月上升31.85个百分点;选择商户盈利减少的比例为47.95%,比1-2月上升35.36个百分点;商户销售总量指数、盈利指数均整体下降,商户与专业市场同步进入销售淡季。数据显示,管理者方面,下期管理者景气指数为46.13,比1-2月的50.65下降4.52个百分点;下期经营环境指数为46.45,与1-2月的50.32下降3.87个百分点。商户方面,下期商户景气指数为45.89,比1-2月的52.03下降6.14个百分点;下期经营环境指数为46.10,比1-2月的52.10下降6.00个百分点。预判指数方面,受疫情影响,全国纺织服装专业市场对下一阶段的运营情况信心不足。
落实人才公共服务保障。按照市有关人才政策,对特色人才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等服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办学位用于招收符合市镇入学优待政策且享受本措施政策奖励的名企高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办学位,一年内每家规上服装服饰企业给予2个就读起始年级公办学校名额。
实施“名牌”工程,提升产业的品质魅力
资助企业创建名优品牌。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商标金奖和中国驰名商标的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的虎门镇服装服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政府部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省政府表彰嘉奖或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获得东莞市“东莞杯”工业设计大赛最高奖项的服装服饰类企业,给予1∶1配套奖励。在当年获同一类别的表彰嘉奖的项目,按最高标准奖励,不予叠加。
资助名优品牌企业参展。对参加大湾区时装周且在组委会指定场馆举办时装秀的企业,每家最高补贴8万元;对参加大湾区时装周但在非组委会指定场馆举办时装秀的企业,每家最高补贴3万元。对参加境内外贸易型展会并获得市给予展位费、特装布展费资助的服装服饰企业,镇按其获得市补贴额度,予以1∶1配套支持,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市、镇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参加展会产生的实际费用(不包括差旅费等人员费用)。对参加大湾区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CHICSHENZHEN)的企业,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参加中国国际时装周、北京时装周、上海时装周发布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对参加国外时装流行趋势发布(米兰时装周、东京时装周、巴黎时装周、纽约时装周等)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